在场 | 民建江苏首场雨田讲堂,昊程昊律师话“合规”

合规就是效率,就是效益。合规可以创造价值。
合规管理是企业成熟和长期稳步发展的必要条件。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转变观念,变‘要我合规’为‘我要合规’。

10月27日下午,民建江苏打造的“民建雨田讲堂”首场讲座上,面对在场以及线上观看直播的全省范围内的民建会员企业,江苏昊程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茜律师侃侃而谈。


讲座中,章律师屡屡提到的关键词——企业合规,是近年来颇受企业家们重视的一个话题。所谓合规,是一个舶来词,英文为compliance,即合乎规定、遵守规则的意思。企业合规,就是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行业准则、商业道德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

企业建立合规计划,进行合规建设,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后来逐渐得到其他西方国家的普遍接受。一些国际组织也借由制定国际公约,将企业合规的部分标准推向全世界。因此对于中国的企业家来说,企业合规并不是一个陌生概念。然而,就在一二十年前,甚至就在几年前,企业家们和企业的管理层仍然觉得,在中国的大环境下谈企业合规建设,是一件不切实际的事。他们的说法多半是“大家都这么做,我不做,会被竞争对手抢业绩”,或者是“不这样做,企业就办不下去”等等。


然而,中国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经济在前进,市场在前进,政府监管也在前进。企业走合规发展、良性竞争的道路已经是大势所趋。
一方面,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少与境内企业违规相关的典型案例。从中可以看出,企业违规的成本越来越高,上亿金额级别的处罚已不再令人惊奇,而且可能给企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此外,一些企业因为不足够重视合规建设,在境外经营和投资时也大吃苦头。
另一方面,从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我们也能看到,不少涉嫌犯罪的企业,后期通过开展合规建设,实现了快速转型发展,改变了野蛮粗放的发展运营模式,不仅企业抵御和防控经济风险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而且大幅节约了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了市场占有份额,销售收入同比也在大幅度增长。了解了这样的大背景,也就能理解了,为何章茜律师的本次讲座,受到企业家们的欢迎。

现实已经让大家认识到了:合规建设看似是一种被动行为,是不得不履行一种强制性义务,承担一定的责任,其实,合规建设是企业内在的需要,可以成为企业一种求生存、谋发展的主动行为。正如章茜律师所说,合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如果说,财务管理是告诉企业“做什么”、“怎样回顾”和“建立企业的短期目标”,合规管理则是专业人士从法律角度出发,告诉企业“怎么做”、“如何前瞻”和“建立企业的长期目标”。


可以说,在未来,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在企业合规方面,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
第一个层面的服务,就是当下可以做到的——一个一体化的律所,可以聚合一个紧密合作、优势互补的法律服务团队,基于当前现状和主要问题点,为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点梳理,提供合规框架的解决方案。之后,由法律服务团队起草相关的管理制度、法律文件等,并指导企业落地使用。合规实施后,法律服务团队还将对企业内部相关人员予以培训,及后续的更新完善等。
第二个层面的服务,则是放眼未来——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所说,在不少发达国家,企业不仅可以聘请律师协助进行合规建设,而且,企业在面临检察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调查时,还可以委托律师和外部审计专家一起,对企业进行独立的合规调查,帮助企业诊断合规风险,提出合规管理的具体方案。很多时候,由律师独立完成的合规调查报告,还可以成为检察机关或监管机构对企业作出宽大处理,或者与企业达成暂缓起诉协议的依据。刑法方面的多重激励机制,为企业增加了强大动力,来建立并实施合规计划。
今年3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
由此可见,在我国,刑事合规司法探索正在兴起,在深入探索企业合规发展的道路上,律师将在助力企业方面大有可为。